有關保護位於國外的第三方個人資訊的信息
有關保護位於國外的第三方個人資訊的信息
-
- 若提供您個人資訊第三方位於國外,該國外個人資訊保護資訊如下(具體國家名稱請查看行程單)
-
- (1)
GDPR(歐盟一般資料保護條例)所涵蓋的國家和英國(被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指定為擁有與日本同等保護水準的個人資訊保護系統的國家。)
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列支敦士登、冰島、挪威、英國
(參考: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通知2019年第1號、第5號)
- (2)
根據 GDPR 第 45 條被認證為具有充分資料保護水準的國家(根據 GDPR,歐盟委員會承認其具有充分的資料保護水準)
阿根廷、安道爾、英國、以色列、烏拉圭、加拿大、瑞士、紐西蘭
- (3)
APEC CBPR 體系成員國/地區(擁有符合 APEC 隱私權框架的法律法規)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新加坡、韓國、澳洲、台灣、菲律賓
- (4)
- (5)
- (6)
- (7)
沒有個人資訊保護制度的國家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上述第(4)至(7)項所列的國家尚未被認證為符合 GDPR,也不是 APEC CBPR 的成員。
個人資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印度、印尼、柬埔寨、新加坡、泰國、中國、越南、香港、緬甸、老撾和俄羅斯的制度,透過規定營運商有義務與政府的資訊收集活動廣泛合作,使政府能夠廣泛收集營運商所持有的資訊。以下資訊可供參考。
-
- 交通設施、住宿設施等採取的個人資訊保護措施
-
本公司與旅遊安排機構有合約條件,交通、住宿等均符合OECD隱私權準則的八項原則。
就這樣
2023年5月









